成長導向機制的存在要從無到有,若由已經有一些具體資源的現有團體開始做,可能比較有立竿見影的機會,至少在共識的達成部分,同一團體內的門檻應會較低。
首先,可以由指揮或音樂總監等召集相關同工來擬定團員能力評鑑準則的內容,並就該內容制定針對個人的評鑑表。評鑑準則可視該團曲目及團員的狀況作調整,可以參酌過去練唱時常發現的問題,以及現在及未來的曲目需要的能力歸納分析後予以條列化。
評鑑表除了條列應有能力之外,還應該包括對團員個人特質的觀察項目,例如團員的聲音特色,目前音域等等,與能力檢定結果組合成可以幫助訓練員和團員自己認識自己優缺點的資訊。在進行評鑑前,應該讓團員了解評鑑的目的不是要替團員分級、打分數,而是要提供一面鏡子,一個反饋機制來幫助團員成長。評鑑的方法可以多元化,例如可以指定評鑑人員在練唱時直接觀察記錄,或是定期開評鑑會,或是分訓練小組,由小組長在訓練過程中觀察記錄等。
評鑑之後,就可以分析歸納評鑑的結果,來擬定訓練計畫,適當的分組訓練和外部資源的運用可能是必要的。若有可能甚至可成立互助小組,藉由組員互補長短,互相提攜。總之就是妥善運用資源,該每個人知道自己該學什麼且能得到及時的幫助為原則。
訓練記錄的保持和維護工作也是重要的,假以時日甚至可以累積成由淺入深的系列課程,讓新手入門時也比較不會茫然而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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